被困港口超半年 12名船員終于能回家了!
據臺媒報道,今年3月擱淺在臺灣港口,后續拖至高雄港的一艘散貨船因拖欠港口高額處理費,貨主代墊部分款項后向船東索討不成,轉向高雄地院申請扣押船只獲準,船上16名大陸、印尼籍船員苦困長達半年多無法下船回家,需由貨主清點移交才能放行。
日前,傳出船上二副、輪機長等4名船員決定繼續留在船上,船長因身體有恙,將與其余11名船員返家。
裝滿鋼材的散貨船于今年3月初擱淺在臺東漁港外,經由航港局與民間公司協力拖帶脫困,貨主因擔心鋼材交貨逾時,于是代付250萬美元處理費,后續船東并未交還處理費給貨主,貨主向高雄地方法院申請扣押獲準。
這艘散貨船也被運至高雄港管制出海,船上11名大陸籍船長、船員及5名印尼籍船員被迫待在船上無法上岸,半年多期間猶如被關至「水牢?。
雖航港局南部航運中心曾表示留下甲級、乙級船員各2名,共4名船員當保管人,但船員們希望全體離開。經協調后,改為只要貨主找4名新船員代替上船完成清點交接,船員們就能全數回國。但10月13日傳出貨主雖有找4名新船員,但未能完成簽約導致新船員拒絕上船清點交接,船上16名船員返鄉之路只好延期。
10月21日傳出船員們經與航港局討論,二副、輪機長及大管輪等4名船員決定留下,船長則是因身體有恙,跟著11名船員們返國治療。
歷經半年多終于能返回家園,船員們都是相當開心,當天P&I(船東責任保險)保險公司也有給付3個月的薪水,船員們收到薪水后,也高興得笑逐顏開。
另外,航港局表示,原定貨主10月25日要進行清點交接,但當天貨主依然沒有派出新船員上船接管,后續法院依照程序解除貨主扣押船只的申請。
航港局指出,由于海保署依法行政處分金額還有約120萬新臺幣(約合27萬元人民幣),海保署日前已進行行政執行,行政執行處也發公文,要航港局管制該船,航港局則會配合管制,由于航港局債權達800萬新臺幣(約合180萬元人民幣),比海保署多,后續將主動由權管東部航務中心提保管計劃,找船員接管,屆時4名船員就能回去。
先前船上船員們數次抗議要返家,今年6月間在船上掛滿中、英文「要工資要回家」字眼的白布條,當時船停泊在觀光景點「棧貳庫」旁,引發不少游客關注;9月17日船長疑利用違法入境會被遣返回國的方式,自行下船遭港警逮捕移送高雄地檢署,但檢方后來裁示船長「解送回船」,船長計劃也隨之破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