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路再延期!16名船員已滯留港口7個月!
航運在線此前曾報道,今年3月間因船東積欠高額拖帶處理費,一艘散貨船滯留在臺灣港口,船上16名船員無法下船,猶如身在「水牢」。
據臺媒報道,日前,貨主代墊部分款項后向船東索討不成,轉向高雄地院申請扣押船只獲準,原本預計10月14日進行清點移交,但傳出貨主未給付4名新船員薪水,無法順利簽約,清點移交工作被迫延期至10月25日。
據悉,該船于今年3月裝載鋼材貨物擱淺于臺東富岡漁港外,隨后被拖至高雄港。當時臺灣省航港局介入處理,產生2000萬新臺幣(約合450萬人民幣)脫淺處理費,船東沒有繳納,導致船只、船員滯留在高雄,船員們更多次喊話表示想回家。最后由貨主代墊大部分款項,但向船東索討未果,最后只能向高雄地院申請扣押船只。
法院原訂10月14日進行清點移交,但13日高雄地院民事庭緊急宣布清點移交取消,改由航港局南航中心監理科、南航同仁、印尼辦事處副代表等,在該船只旁向16名船員說明清點移交相關事宜。
依規定,經法院指定的船舶保管人接管此船,所有船員可立即全數遣返。但依商港港務管理規則規定,須有4名船員在船上留守。據了解,貨主已找到4名新船員接替此工作,但并未給付薪水,導致4名船員無法簽約上船,也讓清點移交程序無法順利進行。
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解釋,目前已與法院協調,把清點移交工作延后至10月25日進行。若清點移交工作能夠如期完成,后續將安排船員們返回家鄉,但因各國的航班時間以及防疫規定有別,目前還無法確定船員們具體的返回日期。
據臺媒報道,滯留船上的船員曾有多次抗議行動,今年6月間直接在船上掛滿中、英文「要工資要回家」字眼的白色布條。9月17日船長更是刻意離船,想利用違法入境的行為會遭到遣返回國的方式,步行至安檢處最終被逮捕,但最后被警察移送至高雄地檢署做處理。檢方最后裁示將船長送回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