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家國際班輪公司被交通運輸部處罰!
日前,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處罰17家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公司和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的通告》。2022年10月至11月,交通運輸部在大連、青島、廈門和廣州口岸組織開展了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公司和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運價備案執行情況的檢查,共發現9家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公司和8家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存在實際執行運價與備案價格不一致等違規行為。
在被處罰的班輪及貨代公司中,有很多我們熟悉的頭部班輪公司,在全球班輪公司運力排行榜上位居前列,包括地中海航運(第1)、達飛海運(第3)、海洋網聯(第6)、長榮海運(第7)、韓新海運(第8)、陽明海運(第9)、太平船務(第12)、新海豐集運(第13)、南星海運(第38)。(數據來源于Alphaliner運力排行榜,截至1月22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交通運輸部對上述企業實施了行政處罰,對違規情節嚴重的企業進行了約談。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未履行本條例規定的運價備案手續或者未執行備案運價的,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為進一步加強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和無船承運市場的監管,接受社會監督,交通運輸部現將被處罰的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公司和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予以通告。各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公司和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要引以為戒,強化內部管理,認真履行運價備案義務并切實執行備案運價,自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及經部授權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加大對企業運價備案執行情況的檢查力度,對違規企業依法依規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