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留臺北港27個月!8名船員終于回家!
據臺媒報道,貝里斯籍雜貨船“德運”號從2019年10月開始滯留臺北港長達27個月的時間,8名船員如今皆已平安返家,此事終于畫下了句號。
而據航港局統計,從2018年開始共發生6起船員滯留事件,這些船只的船籍基本都登記在管理松散的小國,加上船員多數為外籍,導致無法有效管理,只要繳交停泊費用便能長久滯留在臺灣當地,難以進行約束。
航港局表示,從2018年至今,因船舶問題或船上勞資糾紛,導致船上船員滯留的船舶共有6艘,包括2018年1艘、2019年3艘及2020年2艘,今年無新增滯留船舶,已會同國際運輸勞工聯盟ITF、援助律師積極提供船上滯留船員飲食、用水等人道救援,建立法律援助,目前6艘船舶都已經離臺。
據悉,這些被遺棄的船只多半是船公司或船東為了降低成本、躲避法規,將其所擁有的船舶登記于其他國籍,比如巴拿馬、利比里亞、巴哈馬、馬紹爾群島、貝里斯及馬爾他等國,這些國家多半對于船舶的管理松散。
以滯留臺北港長達27個月的雜貨船“德運”號為例,船員在船上的滯留生活是一位自稱船東友人的賴姓男子負責,而船東聲稱已破產發不出船員的薪水,航港局、移民署和新北勞工局曾試圖從中協調,結論卻都是「愛莫能助」。
據悉,航港局曾找來船東在臺代表進行協商,但該代表態度強硬,表示只愿出3成薪資,船員們不甘自己的辛勤努力付諸流水,雙方談判破裂,船東選擇「擺爛」至今。
而“德運”號在臺北港的千萬新臺幣停泊費用都按時繳納,且船上有人就能靠港,而此案屬于外籍船舶民事合約糾紛,臺灣各部門鞭長莫及,船員處境便猶如海上孤兒,孤立無援。
如今船員們為了家人,只能無奈選擇拿3成的薪資返回家園,8名船員分別于去年底和今年初回國,但船籍問題仍然是航運和遠洋漁業的一大隱憂,倘若國際法規沒有及時進行修改,船員也只能自求多福,期望別成為「海上監獄」的下一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