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16.7噸"炸藥"裝箱出運闖關失敗!
近日,海事海關部門在寧波、舟山、東莞等地查獲多批瞞報危險品,數量驚人!
寧波海關查獲一批偽瞞報出口的煙花爆竹
近日,寧波海關所屬北侖海關在對一批申報為陶瓷碗、玻璃杯等的貨物進行查驗時發現,集裝箱門口前兩排放了玻璃杯等作為掩飾,其余全部為簡易包裝的煙花爆竹,重約16.69噸。
舟山海關連續查獲2起偽瞞報出口危險品
近日,舟山海關連續查獲2起偽瞞報出口危險品。現場查驗關員在對一批申報為時鐘、玻璃罐、紙盒等普通出口貨物開箱查驗時,發現有大量未申報的香水夾藏其中。
香水的內、外包裝均有易燃標識,且出口企業無法提供相關檢驗證明。經鑒定,確認為第3類易燃液體危險貨物,并屬于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的危險化學品,共計5.76萬瓶。
東莞海關查獲違規出口鋰電池
近期,東莞海關在出口寄遞渠道中查獲一批違規出口的鋰電池。
海關關員在機檢時發現異常,經開箱查驗發現為鋰電池,共計7292個。該批鋰電池未使用危險貨物包裝,企業也無法提供《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
近年來,在海關海事嚴查、船公司重罰之下,各大港口依舊查獲危險貨物謊報、瞞等報重大案件,已有不少相關責任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危險貨物、危險品瞞報、誤報、漏報一旦被查獲,涉事企業不但面臨巨額罰款,嚴重者將承擔刑事責任。貨主、貨代、報關行等相關企業都會受到牽連,可謂是害人害己!